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人员公告
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根据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需要,按照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。
一、单位简介
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是财政核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隶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。
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8号,前身为广东省华侨华人投诉咨询服务中心。中心主要承担我省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、归(难)侨接待安置工作;为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;及时反映重大涉侨纠纷动态;协助开展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;协助开展涉侨新闻、海外华文媒体的联络工作及提供稿件等;承担印支难民职业培训的联络和协调工作;为华侨华人、港澳同胞捐赠提供服务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为适应中心发展需要,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拟进行公开招聘。本次招聘共2人,均为管理人员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。
三、报名资格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2、身体健康,符合工作岗位要求。
3、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、组织策划、人际沟通能力。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、职业道德和敬业、协作精神。
尚未结束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四、招聘程序、办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
采用网上报名方式。报考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(http://www.gdrst.gov.cn)或广东侨网(http://gocn.southcn.com)下载填写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,并提供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历学位证、外语水平证书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指定邮箱:terryczw@126.com;或用快递形式邮寄到指定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8号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,邮政编码:510105。
咨询电话:020-87353738联系人:陈先生
2.报名时间:
2010年12月7日至12月23日
(二)资格审查
中心人事部门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若通过资格审查者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≥3,发出笔试通知,并电话通知笔试、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。
(三)笔试、面试